云南省学生体育协会关于举办居家健身视频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14009 来源:云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2020-02-12 11:42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中小学及幼儿园: 
    在抗击新冠肺炎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居家健身网络视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省大学、中学(中职)、小学、幼儿园在读学生和学生家长,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参加。 
    二、活动口号:阻击疫情、众心合一,自觉锻炼、全家动员。
    三、活动时间:2020 年 2 月 12 日-3 月 20 日
    四、指导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五、主办单位:云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六、承办单位: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七、支持单位:云南合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八、参加办法 
    (一)请参加人员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 12:00 前发送《报名表》(附件 1)和《训练计划表》(附件 2)至电子邮箱354721227@qq.com(联系人:黄思琦,联系电话:13908872617),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二)请参加人员于 2020 年 3 月 1 日 12:00 前将自行拍摄的视频以“学校名称+参赛组别+本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58708015@qq.com(联系人:杨振东,联系电话:15087035420),每个视频片段编辑合成为不超过 90 秒、大小不超过 10mb、格式为.MP4 的短视频,拍摄设备不限。 
    九、报送视频要求 
    (一)参加活动采用的体育运动项目不限,但须按照报送的《训练计划表》要求具有持续性、不间断性,总运动次数不少于 10 次以上(按每天提交视频至邮箱的时间为依据)方可参加评选,否则视为无效; 
    (二)视频须为竖屏拍摄,并配文字“阻击疫情、众心合一,自觉锻炼、全家动员”,如未添加文字说明视为无效,可加背景音乐; 
    (三)视频须在居家室内拍摄完成(严禁在室外、广场及健身房等人员较密集场所拍摄)。上传内容须具有正能量,视频中既饱含家人共同参与的情感交流,还需饱含本人在练习中锲而不舍、勇往直前的精神; 
    (四)视频中不得有任何不雅行为及危险动作(安全自负); 
    (五)参与者所提交的视频作品必须是参与者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确保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六)参加活动的视频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使用权、推广权及著作权归主办方独家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翻拍、传播、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选、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七)凡有悖社会公德、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图像、图片、文字、声音、音乐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十、评选方式:采用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十一、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若干(含:州市、县教育体育局,学校)。 
    (二)设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高职高专组、本科组、研究生组,每组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见附件 3)。
    十二、评选结果将于 4 月 1 日在“云南省学生体育协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上发布(最终时间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徐娟,俞芳,段永灿 
    联系电话:0871-63630600,13688710517 
 
    附件: 1、  2020 年云南省居家健身视频网络评选活动报名表
                2、 2020 年云南省居家健身视频网络评选活动训练计划表 
                3、 2020 年云南省居家健身视频网络评选活动的评选办法及奖励办法
 
通知原文: 关于举办居家健身视频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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