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教育厅: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延期至2020年2月底以后,暑假放假时间相应顺延,确保国家规定的春季学期课时总量不减少。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筹措准备防疫物资,督促指导学校制定开学预案,落实学校和师生疫情防控措施。
三、学校要提前谋划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调整教学计划,建立完善健康监测、每日报告、杀菌消毒、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值班带班制度,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四、教职员工原则上要在2月底前14天返回工作地,居家观察。教师要通过信息化方式,向学生推荐一批复习资料、阅读书目和音乐美术影视作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要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每一名学生动态,主动联系每一名学生,了解每一名学生健康状况,提醒和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为学生假期学习和复习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学生和家长要积极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接受健康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开展课外阅读、艺术鉴赏、家务劳动、室内锻炼、家庭观影等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报告班主任、辅导员。
六、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网络云课堂、云南省“云上课堂”等各级教育部门建立的网络、电视等平台,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项目的课程资源为基础,吸收其他优质网络课程教学资源,为中小学提供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优质网上教学,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初三、高三毕业班可以通过网络教学为学生提供学习复习支持。各地各校在原计划正式开学日之前,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正式开学后,所有新学期课程要从头“零起点”教学。
七、各高等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政府主导、高校主体、社会参与的方式,共同实施并保障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教学。
八、正式开学前,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违者吊销其办学许可证。严禁教师组织、参与补课,一经发现,取消其教师资格。